根據環評,該項目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要求,認真落實該項目各類環保投資、各項環保工程建設和管理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外排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廢氣
有組織廢氣:項目建設2套水洗上料斗、下料口與振動篩分輸料裝置、水洗輪均全封閉鏈接,振動篩分機全密閉作業,各上料斗均三面圍擋、頂部密封并設置噴霧降塵裝置。要求項目各上料斗設置頂吸、側吸集氣裝置,收集粉塵廢氣統一進入1套覆膜濾袋
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米排氣筒排放。經處理后有組織粉塵排放濃度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年修訂版)涉PM企業基本要求。
無組織廢氣:要求建設單位在上料系統三面圍擋、頂部密封,并設置頂吸及側吸集氣裝置,同時頂部設置噴淋裝置,下料口與振動輸料裝置全密閉鏈接,車間采用密閉+噴霧降塵;在廠區出口處設置車輛清洗專用場地,并配備運輸車輛沖洗保潔設施;要求運輸車輛采取密閉措施或有效篷蓋,防止沿途拋灑;定期對料倉、廠區灑水降塵,加強項目區周圍綠化等措施,經措施后無組織粉塵排放濃度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
食堂油煙:項目設有職工食堂,食堂油煙經凈化裝置處理后經高于房頂煙囪排放,經處理后油煙排放應滿足河南省地方標準《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水
洗砂廢水“車間沉淀池+濃密灌+回用水池+沉淀泥渣壓濾脫水設施”處理后回用于生產。
洗砂車間內設3個100立方米廢水池(分別為收集池、沉淀池和清水池,三個水池設自動連通閥門),洗砂廢水先收集至收集池內,收集池內廢水達到有效容積后打開與沉淀池相連通的閥門,讓廢水進入沉淀池內,按比例加入絮凝劑絮凝沉淀,隨后打開與清水池相連通的閥門,讓上清水流至清水池內直接回用于洗砂,循環處理回用。
絮凝沉淀池底部含水沉淀泥渣漿利用污泥泵通過地下輸送管道輸送至洗砂廢水處理系統濃密罐,濃密罐總容積700立方米(2個),上清水經泵加壓輸送至高位水池全部循環回用。濃密罐底部沉淀泥渣進入4臺壓濾脫水機(單臺處理能力300t/d)壓濾處理,壓濾廢水重回濃密罐處理,壓濾泥餅外售綜合利用。
生活污水經廠區現有的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
3、噪聲
營運期噪聲主要來自水洗輪、細砂回收機、鏟車、除塵風機、壓濾機、高壓泵等機械噪音,通過采取隔聲、消聲、基礎減振、加強設備維護等措施后,項目四周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廢
廢包裝袋及洗砂工序分離出的河卵石,經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塵器收集粉塵及壓濾泥餅,在廠區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車輛沖洗廢水沉淀池的沉渣收集后定期外售磚廠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當地村組定期清運處理;化糞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邊農田施肥。
另外,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建設地點、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若該項目自批準之日已有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報南陽市生態環境局桐柏分局重新審核。
企業在實際排污之前,應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項目建成后,應按有關規定自行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材料報南陽市生態環境局桐柏分局備案。未經驗收、驗收不合格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不得投入運行。
來源:桐柏縣人民政府